定向生录取办法
(1)比例分配。各县(市、区)“定向生”比例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优质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%左右,三明一中、三明二中各招收“定向生”280人。
(2)控制分值。“定向生”名额按辖区内初中学校学生数比例分配,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,城区初中(含县城初中)、农村初中“定向生”招生,在正常缴费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、45分后录取。农村学校“定向生”完不成任务的将名额调整给完成较好的的农村学校,如再完不成的调整为统招名额。
(3)资格认定。享有“定向生”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或符合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